欢迎来到北京中科微纳精密仪器有限公司!
咨询热线

13011285763

当前位置:首页  >  技术文章  >  耐电弧试验仪的试验程序及注意事项

耐电弧试验仪的试验程序及注意事项

更新时间:2023-12-15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497

1.测定耐电弧时,置试样于电极装置内并准确调节电极间距

2.接通试验回路并观察起始电弧、漏电起痕进展和被试材料的任何奇特现象。如果任何试验阶段的笫一次试验进展正常,则随后的试验就不必再仔细观察。

警告 :在观察电弧过程中,操作者要配戴防紫外线眼镜或应用紫外线遮护板。

3.每次1min试验结束时,电弧严酷程度将按表1所示顺序增加,直至发生失效。失效当被试材料内形成导电通道时,认为材料已经失效。

如果电弧引起某一材料燃烧和当电弧被切断后材料还继续燃烧,则也认为材料已经失效。

1:当电弧放电因深入材料内部而消失时,问路电流通常会发生变化且声音发生明显改变。

2:对某些材料,在电极间电弧全部熄灭前,在相当长的时间范围内,朝失效发展的趋势增加,仅当全部电弧已熄灭才发生失效。

3:对某些材料,在电弧已经熄灭之后,在靠近电极处可能观察到持续的火花。不应该把这种火花视为属于电弧部分。

4:如果在电弧中断期间材料继续燃烧,则材料的这种伴随电弧而发生的燃烧,只能视为失效。在其他情况下,继续试验下去直至形成导电通道。

5:即使材料以后又恢复电弧放电,仍然以整个电弧的熄灭为失效时,应即刻切断电弧电流并停止记时。记录5次试验的每一次到达失效的时间。

随着国标版本的不断更新,我们将提供附合新版本国标的程序芯片,保证用户的软件不断升级。


联系方式

邮箱:243132897@qq.com

地址: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东环路2号楼1066室

咨询热线

(周一至周日9:00- 19:00)

在线咨询
  • 微信公众号

Copyright©2024 北京中科微纳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    备案号:京ICP备2021034692号-3    sitemap.xml
技术支持:化工仪器网    管理登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