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耐电弧试验仪的试验程序及注意事项

更新时间:2023-12-15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242

1.测定耐电弧时,置试样于电极装置内并准确调节电极间距

2.接通试验回路并观察起始电弧、漏电起痕进展和被试材料的任何奇特现象。如果任何试验阶段的笫一次试验进展正常,则随后的试验就不必再仔细观察。

警告 :在观察电弧过程中,操作者要配戴防紫外线眼镜或应用紫外线遮护板。

3.每次1min试验结束时,电弧严酷程度将按表1所示顺序增加,直至发生失效。失效当被试材料内形成导电通道时,认为材料已经失效。

如果电弧引起某一材料燃烧和当电弧被切断后材料还继续燃烧,则也认为材料已经失效。

1:当电弧放电因深入材料内部而消失时,问路电流通常会发生变化且声音发生明显改变。

2:对某些材料,在电极间电弧全部熄灭前,在相当长的时间范围内,朝失效发展的趋势增加,仅当全部电弧已熄灭才发生失效。

3:对某些材料,在电弧已经熄灭之后,在靠近电极处可能观察到持续的火花。不应该把这种火花视为属于电弧部分。

4:如果在电弧中断期间材料继续燃烧,则材料的这种伴随电弧而发生的燃烧,只能视为失效。在其他情况下,继续试验下去直至形成导电通道。

5:即使材料以后又恢复电弧放电,仍然以整个电弧的熄灭为失效时,应即刻切断电弧电流并停止记时。记录5次试验的每一次到达失效的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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